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出席会议,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少春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领导马学军、杨伟东、张韶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出席会议。
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举行了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和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并选举林少春为法学会会长。
我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雷建平当选为自治区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校党委委员、宣传部长王利俊和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部主任张静媛当选为自治区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

自治区法学会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凝心聚力、锐意进取,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在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开展法治宣传和培养法治人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校是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第五届、第六届会员单位,多年来积极参与自治区法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结合我校的专业特色努力开展法治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显著。
综合报道:宣传部 马研部 供稿:张静媛
本期编辑:沙打旺 姜永恒(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