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度污染防治目标来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影响巨大。各地高度重视,提前谋划,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为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河北省三级联动应对重污染天气,同时山西太原针对本市具体情况,发布了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通告。

河北省三级联动应对重污染天气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日透露,该厅从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抽调执法人员近2000名,自16日起,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截至19日,各执法检查组共检查企业2952家,发现涉气环境问题1612个,全部移交当地依法查处或督促整改。
据悉,针对本轮污染天气过程,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河北省气象部门,加强监测加密会商,指导各地科学应对,提前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减排措施。
自15日起,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定州、辛集等11市全部发布城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同时,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六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督察组,分赴各地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地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据测算,此次橙色预警期间,河北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每日分别减排量470吨、1539吨、1315吨和489吨,减排比例分别可达到38.1%、50.9%、37.2%和20.6%。
据介绍,河北省为推动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地落实,省、市、县三级联动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各市在发布预警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多种形式执法检查,通过晨查夜查、巡回执法,交叉执法、远程执法等多手段多措施,督导企业、施工工地等单位严格按照“一厂一策”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石家庄市按照网格化管理和应急职责分工要求,加大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强化责任追究,特别是对应急响应期间的偷排超排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加大秸秆禁烧督导检查力度。10月16日18时至10月18日16时,共出动1031余人次执法人员,对447家(次)涉气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落实减排措施。
衡水市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对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该市参与应急响应企业4065家,其中1374家企业可不停产、不限产。截至18日,共出动执法人员2623人次,检查工业企业源2583家次,检查移动源1658个次,检查扬尘源546个次,检查散煤、餐饮油烟等其他污染源532处。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全员上阵,下沉一线,昼夜奋战,在全市布下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环境执法高压管控网。本次II级应急响应中,该市停限产企业共6268家,其中852家免停产。10月17日至10月18日,共检查企业1235家,均已按应急减排清单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沧州市明查暗访相结合,全面督导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10月18日,该市出动检查人员1275人次,检查企业1266家次、工地64个,发现露天焊接、施工场地未苫盖等涉气环境问题22个,按照立行立改要求全部指导企业整改完毕。
邯郸市逐企业对照“一厂一策”减排措施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源头管控,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该市3817家企业参与应急响应,18日当天,邯郸市、县两级共出动执法人员560余人次,检查企业650家,确保了应急减排措施的落实。
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初步监测数据显示,自15日0时至19日24时,全省11个设区市累计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时长为45小时,较预测的减少236小时。

山西太原关于发布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通告
根据市气象、生态环境部门研判会商,未来4日我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空气污染呈加重趋势。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黄色调整为橙色,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二级)响应(10月20日12时-10月23日24时)。
橙色(二级)响应措施具体为:
一、倡议性减排措施
1、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2、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二、强制性应急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工业源减排清单”执行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县(区、市)政府和督导检查组加强对橙色预警管控企业及供热站、电力生产和供应等保障类企业督导检查,保障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到位,确保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2、移动源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及工业园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抢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常车辆进出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煤炭、玻璃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在高速环内实行交通管控,除运输瓜果蔬菜等新鲜农产品车辆及清障、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外,禁止中重型载货车通行。
3、扬尘源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砂浆现场搅拌、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浇筑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加强施工工地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省、市重点工程及地铁工地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
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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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曹晶晶
来源 |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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