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1日下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19年第五场例行新闻发布会,副厅长罗宏向媒体介绍“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和下一步重点工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省环境监察局,省厅水生态环境处、自然生态保护处相关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宣传教育处李祥龙主持。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第五次例行新闻发布会。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罗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任姚晓群,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许建,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牛海燕。省环境监察局负责人贾良清,我是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厅宣传教育处处长李祥龙。
今天罗宏将向大家介绍“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和下一步重点工作。之后将回答记者朋友提出的问题。
首先,请罗厅长介绍相关情况。

罗宏副厅长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下午好!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主要向大家通报下“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三大一强”工作开展情况
(一)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明显
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领导落实责任,靠前指挥,专项攻坚行动有序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截至8月底,全省印发“23+N”问题四批1303个,各市已上报完成整改1042个,完成比例79.97%,其中验收通过832个,占上报完成整改问题数80%。
一是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映的23个问题。截至8月底,各市已上报完成整改12个,其中除马鞍山尖担沟、昭明沟黑臭水体问题正在组织验收外,其余11个问题已通过验收,并经分管省领导签批同意,按要求将《销号备案登记表》上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备案。剩余11个问题整改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是“N”类问题,共1280个。截至8月底,各市上报完成整改1030个,目前完成验收销号备案821个。
第一批28个问题。各市上报完成整改9个,其中5个通过省级验收销号,4个问题正在组织验收。其余19个正在积极整改。
第二批99个问题。各市上报完成整改56个,其中10个通过省级验收销号,46个正在组织验收。其余43个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三批977个问题。各市上报完成整改848个,其中785个通过市级验收并上报备案销号,63个正在组织验收。其余129个问题正在有序推进。
第四批176个问题。各市上报完成整改117个,其中21个通过省级验收销号,96个正在组织验收。其余59个正在有序推进。
(二)
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达历史最好水平
2019年1-7月,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4.3%,高于年度考核目标2.6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提升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0%,好于2019年度考核目标0.9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下降0.9个百分点;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4.6%,达到国家考核要求;长江流域国家考核断面的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1.4%,为国家负责监测和考核以来水质优良断面比例最高值,超过国家考核目标(目标值80%),较2017、2018年同期水平分别上升1.4、5.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7%(目标值1.7%),较2017、2018年同期分别降低3.3、1.7个百分点。
(三)
环境执法精准有效
今年1-8月,全省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872件,罚款总额11583万元;执行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总数1137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件,罚款金额210万元;查封扣押案件861件;限产停产案件139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19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5件。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1公里范围内已批未开工的28个项目,均依法停止建设,已完成企业搬迁36家。前期排查的17249家“散乱污”企业,已完成整改16666家。“清废行动2018”发现的178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82个;“清废行动2019”生态环境部交办的352个疑似固体废物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现场核查,核实的119个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07个;排查出的221个固废问题堆场,完成整治215个;全省摸排163座尾矿库,完成闭库41座。全省已有1356家重点排污单位实现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
(四)
“绿盾”行动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区监管,推动“绿盾2017”“绿盾2018”遥感核查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涉及全省27个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共493个违法违规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447个,整改完成率为91%。组织开展“绿盾2019”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工作,对全省28个县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共1025个遥感点位进行实地核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167个,完成整改89个,整改完成率为53%。全面启动各级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问题实地核查,覆盖全省110处国家级和112处省级自然保护地50665个(不含道路)遥感点位,目前正在组织实地核查整改工作。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
实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按照2019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今年我省继续将对淮北等8市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第二轮省级督察全覆盖。今年的省级督察拟组成4个督察组,分两批进驻8市,每批进驻督察时间1个月。第一批计划于9月中下旬启动,督察淮北、淮南、滁州、黄山4市;第二批拟于11月初启动,督察阜阳、蚌埠、宣城、六安4市。主要督察各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中央和省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
开展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专项行动
我省始终将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之一,在制定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和2018年“回头看”督察整改方案时,均将“解决群众身边问题不够有力”作为整改问题之一,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对2017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3719件信访件和2018年“回头看”督察交办2544件信访件,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同等要求、同期调度、同步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始终将“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作为督察内容之一,督察进驻期间全程受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信访举报,并第一时间转办,限期调查处理并公开。对各地信访件整改情况实施备案销号,并组织抽查核查,严把整改质量,坚决防止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甚至“一刀切”应对整改情况。近期,我厅根据省“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和中央督察办要求,集中开展“一刀切”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
全面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定点帮扶行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排查梳理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大气环境执法检查,省生态环境厅已于今年7月下旬份启动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本次秋冬季定点帮扶工作将持续到2020年3月底,主要针对PM2.5、PM10平均浓度不降反升、优良天数比例明显偏低、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形势严峻的地市,采用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围绕“五控”(控煤、控尘、控气、控车、控烧),重点关注城市建成区及近郊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污染源点位,由各帮扶组现场交办;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污染源点位,由省大气办定期向有关市人民政府交办;对发现的典型环境问题,将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予以曝光。
我就先说这么多,谢谢大家。

主持人
谢谢罗厅长介绍,下面请记者们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
媒体记者
罗厅长你好,我们都知道省级环保督察是中央环保督察的补充和延伸,我想问下我们今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主要聚焦哪些内容?

罗宏副厅长
今年我省将对淮北、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宣城、黄山等8市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现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16个市的全覆盖。督察对象是8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下沉至部分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拟组成四个督察组,分两批进驻,每批进驻督察时间1个月。第一批计划于9月中下旬启动,第二批拟于11月启动。
今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了督察基本制度。《规定》明确了督察组成员组成、督察对象和范围、督察程序和权限、督察纪律和责任等督察工作内容,同时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行中央和省两级督察体制,省级督察作为中央督察的延伸和补充,参照《规定》执行。今年我省督察工作方案依照《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将一以贯之的秉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三方面重点内容对各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督察:一是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情况;二是中央和省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三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本次省级督察将重点核实中央领导同志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情况,以及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重点检查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划标准的具体执行情况,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核查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的推进实施情况,以及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
省级督察将通过明察暗访、资料查询、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等方式,深入查找地方存在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严肃追查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和不担当、不碰硬问题,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严格禁止平时不作为、慢作为,监督检查时乱作为,“一停了之”“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督察的行为;坚决反对“一刀切”等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督察组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作风,切实取得督察实效。
媒体记者
罗厅长您好,我是新华社安徽分社记者,今年以来,我省开展的生态环境执法活动主要有哪些?

罗宏副厅长
我省开展的生态环境执法活动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日常环境执法检查。就是对列入监管范围的排污单位,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今年1—7月,全省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10183家次,查处违法企业342家次。
二是立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志性战役,开展各类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开展全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发现问题35个,已完成整改25个;开展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水利部门移交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复核,发现问题排口79个,已完成整治18个;对长江干流航拍解译的4281个疑似入河排污口进行现场核查,初步确认入河排污口2562个,目前正在开展监测。开展“三磷”行业排查整治,对全省24家磷矿、涉磷生产企业、磷石膏库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9家,均已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开展“清废行动”,2018年发现的1788个问题固体废物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1782个;2019年生态环境部共交办5批352个疑似问题全部完成现场核查,核查属实的有119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07个。开展医疗费物处置专项检查,对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未办理环保手续、违法违规处置医疗废物问题进行整治。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定点强化监督帮扶,完成16轮次的2018—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检查大气污染源16760处,查处环境问题7864个;开展2019—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已开展的第一轮帮扶共检查大气污染源543处,查处环境问题384个;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在2018年的基础上,进行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共发现“散乱污”企业17249家,已完成整治16666家;开展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整治,共排查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1609个,已完成整改1381个。此外,我厅还组织开展了垃圾焚烧发电厂、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企业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管理(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等执法检查,下一步还将组织开展化工园区企业、机动车制造等执法检查。通过这些执法专项行动,解决一批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的环境问题。
三是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1—8月份,全省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1872件,罚款11583万元;运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1137件,数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其中按日连续处罚3件、罚款金额210万元,查封扣押861件,限产停产139件,移送行政拘留119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5件。对“三个全覆盖”中存在涉嫌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对铜陵市狮子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境问题、池州东至经济开发区河沟两侧浅层地下水污染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我厅还赴铜陵市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池州市东至县经济开发区开展环境问题整改帮扶,推进挂牌督办和区域限批问题尽快解决。
四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开展环境信访案件的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全省“12369”举报平台共收到举报投诉10682件,全部按期办理。省厅对35件环境信访案件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针对六安市霍邱县弘宇塑业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市无为县羽毛羽绒产业园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分别向两市人民政府印送督办函;针对南京扬子混凝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市分公司等8家企业的环境问题,向相关市下发监察通知。通过环境信访案件的执法,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我厅被省委、省政府评定为“2018年度全省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我省“12369”环保举报投诉受理工作获得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

媒体记者
我是安徽广播电视台的记者,我想请问下在“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中,如何保证问题整改质量?谢谢

罗宏副厅长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统一部署,严把问题整改质量。
一是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每一个突出环境问题都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所有问题均有单位承担整改,有具体人员抓整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使得突出环境问题能够按照既定计划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整改。
二是确定整改原则。省委、省政府要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整改过程中,要做到整改方案明确的任务措施全部落实到位,涉及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到位,追根溯源、完成源头整治,整改效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同一企业或同一点位其他生态环境问题一并整改到位,同一园区类似生态环境问题一并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保持整改成效。
三是建立验收销号制度。8月中旬,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出台了《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采取分级验收,备案销号。并要求负责验收的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细化验收程序,确保验收质量。所有突出环境问题完成整改后,经验收合格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签批同意后,才能备案销号,其中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问题需要报省领导签批同意后上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备案销号。通过完善整改验收销号机制,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质量和效果得到制度化保障。
四是强化公众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机制,所有销号备案的突出环境问题,均进行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畅通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12369环境受理举报热线,充分发挥公众监督力量,拓宽监管渠道,对“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施全方位、立体式监管,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
媒体记者
罗厅长好,我是安徽日报记者,2019年我省绿盾行动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罗宏副厅长
2019年我省绿盾行动的目标任务是:以全省各级自然保护区、长江干流和巢湖五公里范围内的其他自然保护地为重点区域,组织完成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新发现问题线索等的实地核查,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各类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全面梳理和核查2017年、2018年绿盾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督促地方政府切实担负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制止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逐步形成“不敢、不能、不想”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的社会环境和政治氛围。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绿盾自然保护地遥感问题实地核查处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三大一强”攻坚行动的重要举措,对于及时发现和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具有重要作用。我省属于长江经济带省份,遥感核查主要聚焦八类问题:自然保护地内采矿(石)、采砂、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等。
主持人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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