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自学考试简介
1.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自学考试有哪些优势和特点?
3.国家对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待遇有何政策规定?
4.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有几种形式?
5.我省自学考试每年考几次?
6.我省自考现有几个学历层次?专业考试计划分几类?
7.怎样查询开考专业的课程设置?
8. 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的区别是什么?
9.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是否可以申请学位?
10.什么是一、二、三类考生?
11.什么是主考院校?
12.什么是助学单位?
13.什么是公共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必修课和选修课?
14.各类高等院校在校学生能参加自学考试吗?
15.高等院校在校生除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外,还可以参加什么形式的自学考试?
16.什么是“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有何规定?
17.什么是“强化实践能力考核试点”?有何规定?
18.什么是“职业类自考”?有何规定?
19.什么是“教育类专业考试”?有何规定?
第二章 报名须知
20.自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21.自学考试理论课什么时间报名、考试?
22.自学考试报名收费标准?
23.济南市自学考试是否实行网上报名?
24.新考生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25.网上报名要注意什么?
26.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还能修改吗?
27.报名考试费重复支付的,如何退款?
28.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可以同时报名吗?
29.新考生如何领取《准考证》?
30.考生如何领取《考试通知单》?
31.考生基本信息有误,如何修改?
32.《准考证》遗失、破损,如何补办?
33.我持有外地《准考证》,可以在济南直接报名参加考试吗?
34.同一个《准考证》,可以同时报考多个专业吗?
35.我已自考毕业,使用原《准考证》可以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吗?
第三章 考试须知
36.考前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37.考生入场时需要交验哪些证件?
38.自学考试入场和出场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39.我省自考全部实行网上评卷,对考生答题有哪些具体要求?
40.我省自考对违规考生是如何处理的?
41.我随身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但未开机,是否违规?
第四章 成绩查询与复核
42.考试成绩如何查询?
43.如何申请成绩复核?
44.合格课程成绩是否有“8年有效期”的规定?
45.《课程合格证书》如何领取?
46.《课程合格证书》有何用途?
47.因出国等需要,如何开具课程成绩证明?
第五章 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
48.什么是实践(技能)环节考核?
49.什么是毕业环节考核?
50.毕业及实践(技能)环节考核如何报名考试?
51.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如何查询?
第六章 转考须知
52.什么是转考?
53.考生从外省转到我市参加自考,如何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54.考生从省内其他市转到我市参加自考,如何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55.考生从我市转到外省市参加自考,如何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56.考生从我市转到省内其他市参加自考,如何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57.考生转考可以自带考籍档案吗?
第七章 免考与课程调整
58.什么是“免考”?
59.我省自考哪些课程可以申请免考?
60.何时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61.我2011年考过了大学英语四、六级,可以免考“英语(二)”吗?
62.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开设的英语(二)可以不考吗?
63.考生获取的哪些国家等级证书可以免考自考课程?
64.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自考本科专业考试,可以免考什么课程?
65.各类高校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考本科专业考试,可以免考什么课程?
66.自考专科毕业生,参加自考本科专业考试,可以免考什么课程?
67.什么是“对顶”?
68.专业计划调整后,原来的课程只考了理论(或技能),与新计划的课程如何对顶?
69. 专业计划调整后,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如何设置的?原来考过的公共政治课成绩如何与对顶?
第八章 毕业与学位申请
70.毕业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71.如何办理毕业申报手续?
72.毕业材料如何领取?
73.填写《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应重点注意那些问题?
74.交验毕业材料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75.考生如有多个准考证号,如何进行毕业申报?
76.我有外省转入的合格课程, 网上申报时如何处理?
77.多个专业可以同时申请毕业吗? 14
78.毕业申报时,课程合格证书丢失的,如何查询课程成绩?
79.我有2003年4月前的课程合格证书,网上毕业申报时应如何办理?
80.考生在参加自学考试过程中姓名由A改为了B,毕业时应如何处理?
81.考生的专科证书姓名是A,参加自考本科学习时姓名改为B,请问毕业时如何处理?
82.毕业审核过程中,可以取回上交的证书原件吗?
83.办理毕业申报时,因相关证书丢失无法上交原件,如何处理?
84.现场交验毕业材料时,相关证书还没发放,怎么办?
85.如何查询毕业审核结果?
86.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如何发放?何时发放?
87.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签发日期?
88.网上申报成功后,邮寄地址是否可以更改?
89.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丢失能否补办?
90.《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如何保存?
9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丢失,怎么办?
92.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如何查证?
93.自考本科毕业生,如何申请学位?
第九章 社会助学
100.我市有哪些院校和单位具有自考社会助学资格?
101.考生学习过程中遇到各类问题,通过哪些途径进行咨询?
102.通过什么渠道可以及时了解专业考试计划及教材调整信息?
103.如何购买自学考试教材和大纲?
104.考生如何订阅《现代教育》自考专刊?
第十章 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
105.什么是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
106.目前,我省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有哪些?
107.非学历社会证书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108.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与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关系?
第十一章 补充说明
一、高教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调整解读
二.《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解读
三、济南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答题卡填涂说明
五、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简介
六、济南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社会助学单位名单
七、相关网址
第一章 自学考试简介
1.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 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2.自学考试有哪些优势和特点?
⑴无入学门槛:接受高等教育不需要通过入学考试,考生可自主选择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按照专业计划要求,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的,即可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⑵权威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国家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
⑶开放性:参加自学考试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除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异地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⑷灵活性:自学考试采取单科考试、学分累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度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当次考试的课程及课程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
⑸业余性:自学考试的重要特点是以业余自学为主,工学矛盾小;
⑹效益性:对个人讲,参加自学考试相比进入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投入少、效益高。
3.国家对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待遇有何政策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4.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有几种形式?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有下列两种形式: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是指面向整个社会,涉及多个部门、行业的需要而开考的专业。
(2)部门、行业委托开考专业。是指部门、行业为了满足自身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委托考试机构开考的专业。对报考人员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山东省目前部门、行业委托开考专业有两类:公安管理类和医药类。
5.我省自学考试每年考几次?
目前我省自考每年安排两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原则上各专业所有课程一年内安排一次考试。每门课程安排的考试时间及考试单元相对稳定。
6.我省自考现有几个学历层次?专业考试计划分几类?
我省自学考试现有专科和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业考试计划分为A:专科;B独立本科段;C:本科(分为基础科段和本科段)。详情请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或济南招考院网站(www.jnzk.net)查询。
7.怎样查询开考专业的课程设置?
各开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可查阅《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手册》。(山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有售,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朝山街33号,电话:0531-86063548)。或者登录济南招考院网站查询。
8. 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的区别是什么?
本科:专业设置分为基础科段(专科)和本科段两部分,专业课程设置相互衔接,其中本科部分称为“本科段”。不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者直接报考自考本科专业,必须从基础科段(专科)开始;
独立本科段:专业设置不与指定专科专业相衔接的本科专业,称为“独立本科段”。已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可直接报考独立本科段专业或本科专业的“本科段”。
9.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是否可以申请学位?
符合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含已申报当次本科毕业的考生),均可向主考院校申请学士学位(详见第八章)。
10.什么是一、二、三类考生?
一类考生:是指考生参加自考,报考的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完全对口;
二类考生:是指考生参加自考,报考的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相近;
除上述一、二类考生,其余均为三类考生。
目前我省自考本科已不再按一、二、三类考生划分。
11.什么是主考院校?
主考院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院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12.什么是助学单位?
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为自考生提供全日制(业余)教学、辅导的学校(机构)。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电视、广播、函授、面授等多种形式开展助学活动。
13.什么是公共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必修课和选修课?
公共课是指各专业或部分同类专业的考生都必须学习的课程,即思想政治理论课。
公共基础课是指某一专业的考生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如: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公共外语、物理(工)等。
专业基础课是指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础课程,它包括专业理论基础课和专业技术基础课。
必修课是指某一专业必须学习掌握的课程。此类课程是保证培养专门人才的根本。
选修课是指某一专业的考生根据自己的需要及受教育程序的限制,有选择地学习的课程。但这种选择是有限制的,即只能在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择。
14.各类高等院校在校学生能参加自学考试吗?
可以。我省鼓励各类高等院校在校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自学考试,完成专业考试计划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的,可以申请毕业;符合相关规定可申请学士学位。
15.高等院校在校生除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外,还可以参加什么形式的自学考试?
目前我省针对各类高等院校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设立了以下两种形式:
⑴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以下简称“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
⑵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简称“强化实践能力考核试点”)。
16.什么是“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有何规定?
“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是指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相关院校(试点院校)组织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的一种形式。
其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分为“统考课程”和“实践课程”两部分。所有课程按要求参加国家统一考试。
实践课程的作业成绩根据参加试点考生所获得的职业技能培养、考核成绩,折算成相应的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学分,占该课程总成绩的50%,参加统考成绩占50%,2项成绩合并计算该课程总成绩。
“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新生每年11月份注册,注册2年内不得借考、转考,注册2年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注册满5年仍未毕业的,按社会考生对待,所有课程成绩长期有效。
17.什么是“强化实践能力考核试点”?有何规定?
主考院校根据学科优势及师资力量从所主考的专业中遴选实践技能性强的课程,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课程申请并同意后,于每年4月和10月向考生公布。考生自愿选择参加。
试点院校根据公布的实践课程,组织自愿参加的学生到主考院校办理集体注册,接受主考院校助学指导及实践环节考核。
实践课程评价: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参加统考,成绩占70%,实践部分由主考院校考核,成绩占30%,2项成绩合并计算该课程的总成绩。
18.什么是“职业类自考”?有何规定?
“职业类自考”是指经省考委批准的高级技工院校承办并发动在校学生参加职业类专业自学考试的一种形式。考生实行注册制管理,学校负责日常教学管理。目前开考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和电子商务三个专科专业,每专业均设置8门统考课程。统考课程均须参加每年的4月和10月的统一考试;考生按计划考完所有课程,并获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与相应的高级技工证即可申请自考专科毕业。
19.什么是“教育类专业考试”?有何规定?
“教育类专业考试”是山东省教育厅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学历层次而推出的一种学习形式。属于我省师资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开考两个本科专业和一个专科专业。
教育类专业考试实行注册制、封闭式管理。每年12月份,齐鲁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新生注册,并负责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有课程均须参加每年4月和10月统一考试;各科成绩由卷面成绩(占80%)和教学过程评价成绩(20%)合并成该科总成绩(教学过程评价由齐鲁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
第二章 报名须知
20.自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⑴自考报名无“入学门槛”。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⑵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⑶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系统委托开考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参加考试。
21.自学考试理论课什么时间报名、考试?
6月中旬网上报名
10月份倒数第二个周末考试
12月中旬网上报名
次年4月份倒数第二个周末考试
22.自学考试报名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12]31号)文件规定:自考报名考试费为45元/科。
23.济南市自学考试是否实行网上报名?
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老考生(已在济南注册,持有《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南招考院网站(www.jnzk.net)自主完成报名手续。
24.新考生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⑴登录济南招考院网站,进入“服务大厅->网上报名”;
⑵进行新生注册,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报考专业、联系电话,并选择现场照相确认地点等;
⑶填报考试课程,注意认真核对报考课程是否正确;
⑷选择《课程合格证书》或成绩单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
⑸支付报名考试费用,打印《新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单》(简称“确认单”);
⑹考生按规定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件、“确认单”到选定区县自考办办理照相确认手续。(详见第一十章 第三条)
25.网上报名要注意什么?
⑴报名的起止时间;
⑵开通银行卡的网上支付(或网银)功能;
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按《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诚信应考承诺书》的要求参加考试;
⑷核对基本信息并补充完善;
⑸核对报考课程信息;
⑹《课程合格证书》领取,选择邮递的考生,须详细填写本人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26.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还能修改吗?
网上报名,一次最多可以选报四门课程。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慎重选择和核对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能增删,也不能重复报名。
27.报名考试费重复支付的,如何退款?
网上报名结束一个月内,市考办根据银行对账结果,将考生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全额退回到考生支付报名费用的银行卡上。因考生销卡等原因造成无法退还的除外。
28.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可以同时报名吗?
考生可同时报考自考专科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的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
29.新考生如何领取《准考证》?
考前一周,考生持《现场确认单》到现场照相确认地点领取。
30.考生如何领取《考试通知单》?
《考试通知单》记录了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考生应在考前一周内登录济南招考院网站(www.jnzk.net),进入“服务大厅->网上报名”自行打印。
31.考生基本信息有误,如何修改?
考生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有误的,可在每次理论课考试前半个月,登录济南招考院网站,进入“服务大厅->网上报名”自行修改,并打印《临时准考证》。然后,在考前一周的周三至周五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临时准考证》,就近到济南市自考办(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95号)、章丘市自考办(章丘市明水山泉路1999号)或长清区自考办(长清区新城灵岩路)办理盖章确认手续。
《临时准考证》当次考试有效,下次理论课考试前一周凭《临时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现场照相确认报名点领取正式《准考证》。
32.《准考证》遗失、破损,如何补办?
《准考证》遗失或破损的,可在每次理论课考试前半个月,登录“济南招考院网站”登记补办,并打印《临时准考证》。然后,在考前一周的周三至周五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临时准考证》,就近到济南市招考院(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95号)、章丘市自考办(章丘市明水山泉路1999号)或长清区自考办(长清区新城灵岩路)办理盖章确认手续。
《临时准考证》当次考试有效,下次理论考试前一周凭《临时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现场照相报名点领取正式《准考证》。
33.我持有外地《准考证》,可以在济南直接报名参加考试吗?
不可以。《准考证》仅限在当地使用。考生若要在济南参加考试,必需按新考生重新报名获取《准考证》。
34.同一个《准考证》,可以同时报考多个专业吗?
按照一个准考证号只能办理一个专业毕业证书的原则,一个准考证只可参加一个专业的考试。在下列情况下考生可直接使用原《准考证》报考其他专业的课程:
⑴不选考英语(二), 需从已开考的其他专业中选考未考过的课程的;
⑵毕业前需变更专业的。
35.我已自考毕业,使用原《准考证》可以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吗?
不可以。原《准考证》毕业申报时要收回,若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按新考生重新报名。
第三章 考试须知
36.考前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⑴考试前一天下午4:00以后,考生须到考点熟悉考场,以免考试时跑错考点、考场耽误考试。
⑵考生应准备好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通知单、2B铅笔、0.5mm黑色碳素签字笔、橡皮等必要的考试物品。
37.考生入场时需要交验哪些证件?
需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
38.自学考试入场和出场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按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管理工作规定》,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开场120分钟后,准许考生交卷出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39.我省自考全部实行网上评卷,对考生答题有哪些具体要求?
(详见第十一章 第四条)
40.我省自考对违规考生是如何处理的?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等有关规定,对违纪作弊考生依据情节轻重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一是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是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10)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11)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12)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13)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14)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三是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41.我随身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但未开机,是否违规?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规定,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按作弊论处。
第四章 成绩查询与复核
42.考试成绩如何查询?
考生可在每年5月中旬和11月中旬登陆济南招考院网站自主查询。
43.如何申请成绩复核?
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两周内,到济南市招考院(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95号)考生咨询服务大厅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成绩复核主要是复核评卷过程中小题分累加有无错误;申请复核只针对当次考试成绩。
44.合格课程成绩是否有“8年有效期”的规定?
教育部考试中心有这个规定,但山东省暂未执行。目前考生的合格课程成绩长期有效。
45.《课程合格证书》如何领取?
网上报名选择“自取”的考生在下一轮次考试前一周,持上一轮次参加考试的《考试通知单》到报名时自己选定的报名点领取。另外,各区县考办、助学单位在每年的5月和11月毕业申报期间集中发放。
网上报名选择“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的考生,《课程合格证书》通过济南市邮政速递局(济南火车东站东北角,联系电话:15069182535)或济南市邮政局趵突泉支局(济南市黑虎泉西路181号,联系电话:0531-86102425或0531-85056294)邮寄给考生。
46.《课程合格证书》有何用途?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简称为《课程合格证书》)是考生课程合格的凭证,是考生办理转考、申请毕业的主要依据,请考生务必及时领取,妥善保存。
47.因出国等需要,如何开具课程成绩证明?
⑴未毕业的考生,持全部《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到济南市招考院申请开具《山东省课程成绩证明》,然后再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考籍科办理相关手续。
⑵已毕业的考生,持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考籍科申请开具《山东省课程成绩证明》。
第五章 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
48.什么是实践(技能)环节考核?
自学考试中,部分课程包括理论和实践(技能)两部分。实践(技能)部分考核考生的实践操作能力,称为“实践环节考核”。不参加实践考核,该课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49.什么是毕业环节考核?
本科专业和部分专科专业根据考试计划要求,考生必须完成毕业论文、毕业实习(设计)等方面的答辩(考核),是各专业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称为“毕业环节考核”。不参加考核的,不能申请毕业。
50.毕业及实践(技能)环节考核如何报名考试?
⑴考生按规定的时间,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
⑵报名时间:上半年为6月18-24日;下半年为12月18-24日。
⑶考试时间由主考院校确定。考生报名后,应主动与主考院校联系,并随时关注主考院校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学院的网站,并按照《考试通知单》上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辅导和考核。
51.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如何查询?
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成绩,在每年5月中旬和11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济南招考院网站查询。不再发放成绩单。
第六章 转考须知
52.什么是转考?
考生离开原考籍所在地到外地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需办理考籍转移手续,称作“转考”。
从济南市转到外省(市)称为“转出”;由外省(市)转到济南市称为“转入”。
53.考生从外省转到我市参加自考,如何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首先,考生向考籍转出地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办理转考手续。2个月后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拨打自考处考籍科电话查询转入情况。
54.考生从省内其他市转到我市参加自考,如何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首先,考生向考籍转出地考办提出申请,并办理转考手续,1个月后向济南市招考院查询考籍档案是否到达。
55.考生从我市转到外省市参加自考,如何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考生须登录“济南招考院网站”,进入“服务大厅-〉自助服务”,进行转考预约登记,自行打印《转档申请受理单》,并按规定时间到济南市招考院办理转出手续。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省际间转考每年办理两次:上半年为2月下旬,下半年为8月下旬。
56.考生从我市转到省内其他市参加自考,如何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我市每年的2月和8月下旬办理考籍转出工作,考生须提前登录“济南招考院网站”,进入“服务大厅-〉自助服务”,进行转考预约登记,自行打印《转档申请受理单》,并按规定时间到济南市招考院办理转出手续即可。
57.考生转考可以自带考籍档案吗?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考籍管理规定》,考生转考,考籍档案一律以机要方式发送,考生不得自行携带。
第七章 免考与课程调整
58.什么是“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校和民办高校(以下简称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毕业生参加自考的,及获得相关社会证书的,符合《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规定,可以认定自考相应课程合格,称为“免考”。
按我省免考细则规定,申请免考的考生,须参加相应专业不少于4门自学考试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考试及毕业环节考核,方可申请自考毕业。
59.我省自考哪些课程可以申请免考?
(详见第十一章 第二条)
60.何时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毕业申报时,考生提出免考申请,并提交相关免考证明材料,经市考办初审合格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⑴毕业证书原件;
⑵原毕业高校出具的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成绩等),并加盖所在高校教务处公章;
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⑷相关非学历社会证书原件。
61.我2011年考过了大学英语四、六级,可以免考“英语(二)”吗?
2005年6月之后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不能免考“英语(二)”。
62.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开设的英语(二)可以不考吗?
高教自考本科各专业“英语(二)”为选考课。考生如不选考,须加考其他课程(不少于14学分)。加考课程可从本专业考试计划指定的选考课中选考,也可从已开考的其他专业中选考未考过的课程,但根据相关规定不能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63.考生获取的哪些国家等级证书可以免考自考课程?
⑴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S)2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者,可免考英语(一);3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者,可免考英语(二);
⑵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⑶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各模块之一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⑷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64.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自考本科专业考试,可以免考什么课程?
可以免考不同层次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基础课和课程名称相同的专业课。
65.各类高校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考本科专业考试,可以免考什么课程?
各类高校的肄业生、退学生,已学完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可以免考自学考试同层次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但必须参加不少于7门自学考试课程的考试。
66.自考专科毕业生,参加自考本科专业考试,可以免考什么课程?
可以免考不同层次专业,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
67.什么是“对顶”?
是指因专业考试计划调整(课程变更),而产生的新旧考试计划(课程)的对应关系,称为“对顶”。
68.专业计划调整后,原来的课程只考了理论(或技能),与新计划的课程如何对顶?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老计划的课程(含实践考核),只有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都合格,才能与新计划中相应的课程对顶。
69. 专业计划调整后,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如何设置的?原来考过的公共政治课成绩如何与对顶?
(详见第十一章 第一条)
第八章 毕业与学位申请
70.毕业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参加高教自考、实践课程考核试点及教师自考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毕业。
⑴按考试计划考完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含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实践环节考核),且考试(考核)成绩合格。
⑵申请本科毕业,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⑶自考专科、本科同时申请毕业等其他符合相关条件的。
71.如何办理毕业申报手续?
拟申请毕业的考生于每年5月中旬或11月中旬,登录“济南招考院网站—服务大厅—毕业申报”,自行办理申报手续。
⑴申报前须开通所持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功能。
⑵进行网上申报。
⑶网上申报成功后,立即打印《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下载本人照片。
⑷在规定时间内持“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领取毕业材料。
⑸仔细阅读《登记表填写指南》,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各类表格。
⑹准备好需交验的各类证件、证书及相关材料,按《毕业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验毕业材料。
⑺为确保毕业证书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考生申报时必须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内容。
72.毕业材料如何领取?
毕业材料在各区县考办领取。考生网上毕业申报时,应本着方便和就近的原则自行选择领取地点。
73.填写《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应重点注意那些问题?
《毕业生登记表》入本人人事档案,必须由考生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黑色)认真、规范、如实填写,不得他人代填。《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不得涂改或复印。
“联系电话”栏,应填写本人单位或家庭的固定电话号码;“手机”栏,应填写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并确保畅通。
“考试成绩”栏中的“课程名称”应按照实际考试合格课程名称填写;课程填写顺序参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手册》中的顺序。
74.交验毕业材料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考生应按照《毕业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上规定的时间和组别,办理毕业审核手续,上交毕业材料。
上交的各类证书原件,请在上方空白处用铅笔注明申请毕业的专业名称和准考证号码。
75.考生如有多个准考证号,如何进行毕业申报?
考生如有多个准考证号,首先将申请毕业专业考试合格课程较多的准考证号确定为主准考证号,并以主准考证号登录进行申报,然后,将本次毕业所涉及的其他准考证号逐一填报。
76.我有外省转入的合格课程, 网上申报时如何处理?
毕业申报前,考生应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考籍科查询“收档号”,并在网上毕业申报时,准确提交所有“收档号”。
77.多个专业可以同时申请毕业吗?
可以。
78.毕业申报时,课程合格证书丢失的,如何查询课程成绩?
考生可登陆“济南招考院网站—服务大厅”进行查询。
79.我有2003年4月前的课程合格证书,网上毕业申报时应如何办理?
2003年4月以前的合格课程按“档案号”管理,考生网上毕业申报时,应准确完整填写所有档案号。档案号在《科目合格证书》下方,成绩可登陆济南招考院网站查询。
80.考生在参加自学考试过程中姓名由A改为了B,毕业时应如何处理?
⑴所有合格课程试卷姓名是A,按规定毕业时不得以姓名B办理毕业。
⑵若有部分合格课程试卷姓名是B,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曾用名证明,方能用名字B申请毕业。
81.考生的专科证书姓名是A,参加自考本科学习时姓名改为B,请问毕业时如何处理?
考生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曾用名证明。
82.毕业审核过程中,可以取回上交的证书原件吗?
可以取回。在提出书面申请后,延至下期重新申请毕业。
83.办理毕业申报时,因相关证书丢失无法上交原件,如何处理?
⑴申请自考本科毕业,但原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丢失,考生应向我办提交:①非自考生:由原毕业学校开具的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明书”及考生入学时的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②自考生: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考籍科(济南市历下区南圩子门外街1号(朝山街南口))开具《学历证明书》。
⑵身份证丢失,必须到户口所辖派出所补办临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⑶用于免考课程的相关社会证书丢失,须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人高考与社会证书处(济南市历下区南圩子门外街1号(朝山街南口))开具《丢失证明》。
84.现场交验毕业材料时,相关证书还没发放,怎么办?
考生现场交验毕业材料时,可先行递交书面说明,但必须在当次毕业初审结束之前上交。证书签发日期上半年为6月30日前,下半年为12月30日前。
85.如何查询毕业审核结果?
考生可登录“济南招考院网站-服务大厅—毕业申报”,进行查询。
86.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如何发放?何时发放?
按照考生毕业申报时登记的通信地址,用特快专递邮寄给考生。上半年为4月下旬,下半年为9月下旬。
87.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签发日期?
自考毕业证书签发日期:上半年为6月30日,下半年为12月30日。
88.网上申报成功后,邮寄地址是否可以更改?
毕业证书发放之前,考生可直接与济南市邮政速递局联系更改,联系电话:053186111580
89.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丢失能否补办?
如考生丢失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可携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考院自考处考籍科(济南市历下区南圩子门外街1号(朝山街南口))补办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具有与毕业证书同等法律效力。
90.《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如何保存?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是考生的学籍档案材料,与毕业证书同时发放。考生领取后,应立即上交至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9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丢失,怎么办?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旦丢失,原件不得补办,但考生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考籍科(济南市历下区南圩子门外街1号(朝山街南口))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92.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如何查证?
考生或用人单位可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和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查证。也可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考籍科(济南市历下区南圩子门外街1号(朝山街南口))查询认证。
93.自考本科毕业生,如何申请学位?
本科毕业证书签发两年内,且学习期间的各科成绩平均达到65分及以上、本科段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含外语成绩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外语专科以上毕业证免考的考生)、毕业答辩成绩良好以上、考试期间无违纪作弊记录的考生,均可按主考院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上交有关材料,提出学位申请。
第九章 社会助学
100.我市有哪些院校和单位具有自考社会助学资格?
截至2015年8月31日,济南市共有38所院校和单位先后被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为自考社会助学单位(详见第十一章第七条)。
101.考生学习过程中遇到各类问题,通过哪些途径进行咨询?
⑴向考生所在助学院校的自考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咨询;
⑵拨打各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
⑶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济南招考院网站查询;
⑷登录济南招考院网站,咨询信箱留言;
⑸拨打济南市招考院咨询电话0531-86111580。
102.通过什么渠道可以及时了解专业考试计划及教材调整信息?
考生可直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济南招考院网站查阅了解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及教材调整信息。
103.如何购买自学考试教材和大纲?
考生可直接到山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教材部购买。地址:济南市朝山街33号,电话:0531-86063548。
104.考生如何订阅《现代教育》自考专刊?
《现代教育》自考专刊内容主要涉及自考政策解读、往年试题选登、课程难点解析、优秀自考生典型推介等,对考生自学有一定的指导帮助作用。
《现代教育》自考专刊每年两期,6-7月合刊和11-12月合刊,分别提前一个月接受征订。
参加全日制社会助学的考生可与本校继续教育学院(或成教学院)联系订阅,社会考生可到直接到山东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购买。
第十章 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
105.什么是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
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与国家有关部门合作开发和联合实施的考试与培训项目。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是自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分非学历社会证书可以免考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106.目前,我省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有哪些?
(详见第十一章 第五条)
107.非学历社会证书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报名
时间
报名办法
考试项目
6月初
开始
现场
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网上
网上
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现场
下半年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
下半年剑桥少儿英语学习系统考试
6月中旬开始
现场
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12月初开始
现场
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网上
网上
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现场
上半年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
上半年剑桥少儿英语学习系统考试
12月中旬开始
现场
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注:网上报名现场照相确认时间以《确认单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108.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与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关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一部分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的证书(或成绩单)可以免考自学考试的相关课程:
⑴全国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笔试的成绩单(或合格证),可以免考自考非英语类专业的“英语(一)”课程;三级(或以上)笔试的成绩单(或合格证),可以免考自考非英语类专业的“英语(二)”课程,且不影响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⑵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或以上)合格证书,可以免考自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⑶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任一模块的合格证书,可免考自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可免考自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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