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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源|孔子家语·辩物第十六·楛矢贯隼

阅读量:3692990 2019-10-23


导读
《论语·卫灵公》: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易经·解挂》云: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
今日为学,也需如此精神。文献功底不过关,很难读懂古书。唯有读懂了《诗经》《尚书》才能真正的读懂《四书》。为学次第,不可不察也。经史合参,雅涵於乐。
楛矢贯隼,孔子对周的历史文献了如指掌,并对器物作出准确的判断。现如今专业细化,各种技巧性的知识很多,然其综合性不强。学习传统,非掺杂太多臆测和想当然,宁可述而不作。无童子功,不通音韵,不懂文字学,不懂艺术,就其为学难也。夫子提倡的“六经”、“六艺”,不可不重新认识。技艺学道,最难者为学也。


 辩物第十六——
楛矢贯隼
【家语原文】孔子在陈,陈惠公宾之于上馆。时有隼(sǔn)集陈侯之庭而死, 楛(hù)矢贯之, 石砮,其长尺有咫(zhǐ)。
惠公使人持隼,如孔子馆而问焉。孔子曰:“隼之来远矣,此肃慎氏之矢。昔武王克商,通道于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而无忘职业。于是肃慎氏贡楛矢﹑石砮,其长尺有咫。先王欲昭其令德之致远物也,以示后人,使永鉴焉,故铭其栝(kuò)曰:‘肃慎氏贡楛矢’,以分大姬,配胡公,而封诸陈。古者分同姓以珍玉,所以展亲亲也;分异姓以远方之职贡,所以无忘服也,故分陈以肃慎氏贡焉。君若使有司求诸故府,其可得也。”
公使人求,得之金牍,如之。

【白话通解】
孔子在陈国时,陈惠公安排他住在上等馆舍。当时有隼鸟停栖在陈侯的门庭,随即死去。楛木做的箭矢穿透了它们的身体,箭镞为石制,箭长一尺八寸。
惠公令人拿着隼鸟到孔子住的馆舍去请教。孔子说:“隼鸟飞来的地方离这儿很远,这是肃慎氏的箭矢。古时候周武王攻克商朝,打通了前往周边各族的道路,让他们带着各自的特产来朝贡,以此提醒他们不要忘记自己的职分。于是肃慎氏贡上楛木箭矢,石制箭镞,箭长一尺八寸。武王想要彰显他能令远方朝贡的美好德行,用以昭示后人,让他们永远鉴观,因此在箭末扣弦处刻着:‘肃慎氏所贡楛木箭’,并把它赐予大姬,后来大姬许配给胡公,分封到陈国,箭也随之到了陈国。古时候将珍宝玉器赐给同姓诸侯,用来强化亲亲之道;将远方贡物赐给异姓诸侯,用来提醒他们不忘事周,因为这个缘故才将肃慎氏的贡物赐给陈国。您如果派有司到原来的府库中去找,就可以找到。”惠公派人找到了铜柜,里面果然如孔子所说,藏有这种箭矢。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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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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