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6时沧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解除限行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0月24日午后至25日,受新一轮较强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自北向南改善。结合沧州市气象、环保部门环境空气质量研判会商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沧州市于10月25日6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10月24日
石家庄
经石家庄市环境预测预报中心和市环境气象中心研判会商,预计今日夜间起,受冷空气影响,石家庄市空气质量逐渐转好。
为此,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10月25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届时,石家庄市主城区将恢复执行常态化限行措施,限行时段和限行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
唐山及迁安、迁西解除限行!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10月24日午后起,受新一轮较强冷空气影响,唐山市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污染将自北向南逐步清除,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经唐山市政府同意,自10月24日18时起,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预警解除后各地要继续按照《10月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执行强化管控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
此外,唐山市所辖迁安、迁西两市县也发布了机动车限行解除的信息——

衡水今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0月24日起,新一轮强冷空气影响我省,污染逐步清除。预计24日晚衡水市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上级要求,经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衡水市定于10月24日24时解除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2019年10月25日(星期五)限号提示
▲石家庄市主城区及下辖各县市区:限行尾号 2 和 7。(正定不限号)
▲唐山、保定、廊坊、秦皇岛、邯郸、雄安新区、定州、辛集、邢台:限行尾号 2 和 7。
▲衡水、张家口、承德、沧州:均不限号。
▲北京、天津:限行尾号 2 和 7。
注:
1、秦皇岛、天津限行时间为7:00-19:00,其他限号城市限行时间为7:00-20:00;
2、北京、天津、廊坊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字母的按“0”管理;其他各市(县、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管理;
3、各市(县、区)的具体限行措施,可进入河北交通广播官方微信,点击左下角“992服务”中的“限行措施”详细查询;
4、限行城市下辖各县市限号措施,以当地交管部门发布为准。
5、各地限号措施如有变动,则以最新消息为准,992节目和微信也会及时发布,敬请锁定关注。
提示多一点11月1日零时至11月7日24时石家庄市公安局暂停办理户籍业务
今天(10月24日),石家庄市公安局发布公告。为做好2019年人口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完整准确,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全市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将于11月1日零时至11月7日24时暂停办理涉及人口数据增减变动的出生登记、注销登记、迁移登记(含迁入、迁出登记)等户籍业务,11月8日起恢复正常办公。在此期间,居民身价证业务可以正常办理。如需办理相关户籍业务,请提前做好安排。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目前承德、衡水、邯郸也发布了暂停户籍业务办理的相关通知,详细情况可在河北交通广播中发送关键词“户籍”查阅!
邢台3条公交线路及站点有调整!
公交8、13路
为优化公交线网,自2019年10月24日起,公交8、13路将始发站由历史文化公园调整至中心汽车站。始发站调整后,公交8、13路由中心汽车站发车,沿转运街(向东)--新华路(向南)至邢台银行站恢复原线路运行。新增中心汽车站、人民医院、新世纪广场西口站点。取消新世纪广场、华业通讯广场、物美百货、历史文化公园站点。
公交18路
为优化公交线网,自2019年10月25日起,公交18路将始发站由瀚业紫御澜湾调整至龙泉襄都路口。始发站调整后,公交18路由龙泉襄都路口站发车,沿龙泉大街(向西)--开元路(向北)至德诚源著站恢复原线路运行。新增龙泉襄都路口、龙泉永强路口、龙泉开元路口站点。取消道口村、车管所、中原物资、瀚业紫御澜湾站点。
邯郸陵园陵西岗东口调整部分导向标识
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减少早晚高峰的车辆拥堵,防止发生交通事故,随着主干道交通组织的调整和车流量的变化,经实地调查,对下列路口的导向标识进行如下调整:陵园陵西岗东口原进二出一,直带左、直带右,现调整为进三出二,单左、单直,直带右,其他方向不变。此方案从2019年10月23日起执行。请广大市民出行时,注意观察以上路口导向标识,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河北交通广播综合整理)
责编 | 楠 楠
编审 | 李建春
监制 | 江 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