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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开始,你的家乡可能入围?

阅读量:3759251 2019-10-24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加快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继续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决定开展第三届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
申报范围
按照《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皖环发〔2017〕84号)要求,严格标准,自愿申报!
申报条件
1.已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论证。规划按照程序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或本级人民政府审议后颁布实施,同时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2.经自查已达到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各项建设指标要求。
近三年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各类专项督查中存在重大问题,且未按计划完成整改任务;
未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生态环境质量、节能减排、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
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出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等情况的地区不得申报。
申报时间
参加申报的地区于2019年11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生态环境厅,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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