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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警方通报: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 不予追究刑责

阅读量:3760507 2019-10-25



大连市公安局通报,2019年10月20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沙河口区发作一起成心杀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岁)被害身亡。接警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当即组成专案组全力展开侦查。经连夜工作,于当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世,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纪,依法不予追查刑事责任。一起,公安机关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同意,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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