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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明史学者方志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明正德十一年(公元1516年)九月,朝廷将正任闲职的王阳明升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兼任南赣汀漳巡抚。对于王阳明来说,这次任命是他人生的一大转折,也造就了中国政治史上的王阳明。斗宦官害民先斩后奏赢得民心明弘治十二年(公元1499年),28岁的王阳明参加礼部会试,中进士,授刑部主事、兵部主事。明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冬,宦官刘瑾擅政,王阳明上疏营救被刘瑾迫害的官员,触怒了刘瑾,被施廷杖四十,贬谪至贵州龙场,一待就是两年。此后,直到刘瑾被诛,王阳明才升为庐陵县令,从此迎来了仕途的转机。正德五年三月,王阳明到达庐陵。上任后,他先向上级递送报告,要求免除镇守中官加给本地百姓的不合理负担。明代的“镇守中官”由宦官担任,专门搜刮地方特产,向皇帝进贡。任务摊派下去,老百姓不堪重负。千余贫苦百姓冲到县衙,要求减免无理摊派。王阳明本就替百姓打抱不平,当下先斩后奏,承诺向上级申告,将摊派一概免除。据方志远介绍,幸运的是,对于庐陵县令王阳明这意气之举,江西布政司和吉安府都十分宽容,当时的江西镇守中官也未予追究。此后的时间,王阳明虽然快速升迁,却始终远离要职。他先后被任为南京刑部主事、考功司郎中、南京太仆寺少卿,于正德九年改任掌管礼仪的鸿胪寺卿。斗匪徒横行加强控制直击关键正德十一年,王阳明再次回到江西。这年九月,久居闲职的他突然被升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南(安)、赣(州)、汀(州)、漳(州)等处。方志远评价此次任命,认为这对于王阳明一生来说是一个大转折:“如果说贬谪龙场造就了中国哲学史上的王阳明,南赣汀漳巡抚的任命则造就了中国政治史上的王阳明。”南赣汀漳巡抚管辖江西南安、赣州,福建汀州、漳州,广东潮州、惠州、南雄,以及湖南的郴州,共七府一州,朝廷予以重权,希望王阳明能够平定赣、粤、闽、湘边界地带的民乱。王阳明在赶赴南赣汀漳巡抚衙门的所在地赣州途中,遭遇了破产流民拦路劫财。他很快意识到,当地管理基层的里甲制度,但早已名存实亡。在王阳明看来,南赣汀漳地区如果不健全基层社会组织、强化法治管理、教化民众进、纠正习气,必定永无宁日。于是,在平定民乱之后,王阳明主持新设了平和、崇义、和平三县,加强了明政府对当地的统治,使得无政府状态得到了改变。

斗“心中贼”大力推行“十家牌法”想要平定地区动乱,既要平灭“山中贼”,还要消除“心中贼”。“心中贼”不灭,祸乱根源便得不到清除,“山中贼”也就不可能真正得以平灭。正德十二年正月,南赣汀漳巡抚衙门发布告示,宣告实行影响深远的“十家牌法”,规定十家为一牌,牌上注明各家的丁口、籍贯、职业,轮流巡查。一家隐匿盗贼,其余九家连坐。如有人口变动,需向官府申报,不然将被认定为“黑户”。方志远认为,推行“十家牌法”,切断了居民与“山贼”的联系,居民就此不敢和“山贼”接触,可以达到断其内应和粮食补充的效果。赣南师院教授、王阳明研究学者周建华告诉记者,推行这样的举措,成功令隐藏在山林中的武装势力被孤立起来。斗兵腐钱缺改革税收筹钱养兵施行“十家牌法”,可以加强地方管理,但当务之急是平灭”山贼”,因此,一支有战斗力的军队不可或缺。王阳明先是要求在所属各县的机兵、捕快中挑选精干壮丁,共选出两千人左右;再在其中选拔将官。选拔培养将官后,对民兵进行系统训练。王阳明的这支“精兵”,在以后的战斗中,起了核心和骨干作用。有兵还需饷银供给,据周建华介绍,当时明政府财政拮据,无法供给演练民兵的费用。为了筹措军饷,王阳明制定了疏通盐法、提留商税的计划。明初,江西只准销售淮盐,后经争取,南安、赣州二府允许销售广盐。广盐进入江西,需向赣州钞关交税,南赣巡抚可以从中提取部分经费。此外,因为赣江水路是当时重要的南北通道,往来商贩极多,途经这里的商贩均需交纳商税,也可以为地方提供经费来源,但地方与朝廷如何分割也有争议。王阳明接连上疏朝廷,要求将广盐的行销范围扩大到吉安、临江、袁州,且在吉安等三府卖盐,利润更大,可抽取更多税金。此外,还要整顿税关,打击偷税漏税,严惩贪污。在民乱平定之前,商税留作军费。经过力争,他的这些主张为南赣巡抚衙门养兵提供了资金保障。

斗朝廷掣肘以战绩争取自主权然而,朝廷虽然答应了王阳明的要求,但必然需要以取得捷报作为前提。出征南漳告捷,王阳明开始在军中建立起了威望,也开始向朝廷要求更大的权力。明中期开始,政治不算清明。方志远也认为,要办大事,就需要有大的自主权;且要在部属中树立起更高的威望,也需要让他们认识到朝廷对自己的倚重。王阳明上疏提出平乱的两种方法,一是大举派兵,但劳民伤财,且效果未知。如果采取另一种办法,就是朝廷给他充分的自主权和赏罚权,不要动辄掣肘,准许他相机而动,不仅朝廷负担小,百姓也没有徭役战乱之苦,必定能够成功。这实际上等于是王阳明向朝廷立下了军令状,方志远直言不讳地表示,其实这也是他在向朝廷进行要挟。有战绩作为砝码,王阳明的要求再次获准,明确他“提督军务”,掌管军马钱粮大小事宜,不听调遣的文武官员均可以军法处理。从此,王阳明便能够更加自由地在赣州施行自己的政治理念。斗奢靡之风五项规定提倡简朴对于许多官员来说,平定乱局已是功勋卓著,而有着更高理想的王阳明却试图改变当地民风德化。正德十三年四月,王阳明刚从浰头回到赣州,便亲自起草告谕,针对当地百姓奢侈浪费、盲目攀比等方面的恶习,试图在制度上予以纠正。他条列分明地提出“五项规定”,包括丧事不鼓乐铺张、婚嫁喜事不大肆宴请、邻里不过多请客攀比、生病就医不信巫术、停止当时浪费严重的迎神赛会,要求管辖范围之内的百姓必须共同遵守。他借助“十家牌法”来进行强制,让邻里之间互相纠察。五项规定的核心在于禁止浪费、提倡节俭。方志远认为,这些规定的提出,在王阳明的意识中,还有减少农民因无谓开支破产,沦为强盗这一层目的。在倡导节俭的基础上,王阳明推出的《南赣乡约》,共有十五条,在原“十家牌法”的基础上,通过民众自治,加强社会稳定。但由于受到时代、社会、政治等种种方面的制约,政治上,王阳明一直以一种斗士的姿态抗争不止,他的种种举措,有的平定了一时的纷乱,有的则影响后世,成为中国政治史上的宝贵成果。(本文转载自海珠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