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庄海关旧址,位于辽宁省营口站前区八田地街道办事处三楼社区,现国际酒店院内,是中国东北地区最早设置的海关之一。牛庄海关旧址为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

1856年第二次鸦片战争,英国又迫使清政府签订了“天津条约”增开牛庄(后改营口)、登州(后改烟台)等九埠为通商口岸,于是营口成为列强掠夺东北财富的口岸。

牛庄海关旧址又称“山海新关”,当时主要管理轮船及外国型船舶,并对其所输出入的货物进行征税。牛庄海关建筑据《营口县志》记载,为前税务司英人满珊德所建,1914年满珊德选定地址,组织设计、施工,建筑材料从英国选购运进,施工8年,于1922年建成,建筑面积约有500平方米,为二层西式红砖结构。1923年牛庄海关迁入山海关新址,全称“山海关税务司总署”,为英国人所控制。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占了东北,强占了山海关,改称“营口税关”。日寇盘剥东北14年,从营口港掠夺了大量财富,据档案资料所载,日本通过营口港输往本国的各种豆类一年高达36365吨,仅半年,掠夺关税收入折算白银就达150万两。
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一年后,国民党政府于1946年8月接收了营口海关,初称"山海关",1947年始称"营口海关"。1948年营口解放后设立"辽宁省海关",后改称"营口关税局"、"营口海关",至1952年撤消,关址为市政府办公地址,后扩建为辽河宾馆。现为营口国际酒店。

营口海关的另一处旧址称"山海钞关",位于营口市西市区西大庙里40号,俗称"西海关"。该关当时负责管理中国型船舶,并对这些船舶载运输出入的货物进行征税。于宣统元年(1910年)为美国人艾尔洛所建。西海关址也为二层建筑,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楼内栅顶雕有西式花纹,建筑风格独具特色,现为民宅。
注;营口有两个海关,在西大街西端的西大庙北侧辽河岸边的称为“西海关”,现存二层红砖楼房和四坡顶平房各一栋;位于国际酒店院内的称为“东海关”,为二层西式红砖楼房,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东、西海关的叫法完全是因它们所处的地理位置而言,实际名称应为 “山海新关”和“山海钞关”。
明宣德四年(1429)开始设立钞关,对通过交通枢纽的船只和商品征税,因用流通的宝钞支付而得名“钞关”。清朝沿袭,在鸦片战争前也称“旧关”、“常关”,明清时期的榷关指的就是设于关卡上的这类征税机构;因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势力侵入中国,晚清海关体系在清代榷关制度基础上发生变化,形成了“海关监督”与“税务司”并立的体制,在清代开埠口岸的各海关中,多数是新旧关并立,营口的两个海关就是最好的见证。
“旧关”、“常关”、“钞关”名称虽不同,但都是一个职能部门,即晚清的海关,是清廷设于各地的征税部门,由海关监督直接管理民船国内贸易的机构。“新关”是指海关中由税务司直接管理的以征收进出口税务为主的机构。营口的西海关就是这样的“旧关、常关、钞关”,东海关即是所谓的“新关”。营口这种双重体制的海关制度并立结构,自1861年开始一直延续到1931年南京国民政府宣布全国厘金废止,旧关结束而终止;新关则一直延续下来,因中英《天津条约》里为牛庄开埠,关名被称为“牛庄海关”。
在牛庄海关旧址面对辽河入口大门的门楣上可见“山海关”字样,是指营口这处海关的名称。长城上闻名遐迩的山海关位于河北省东北部,渤海湾西岸,是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军事要塞,明洪武十四年 (1381)设山海关卫,领千户所,初属北平都指挥使司,宣德以后属直隶永平府;清代裁撤卫所,山海关改属永平府临榆县管辖,康熙十九年(1680)在榆关(今河北省山海关)设立山海关(山海常关)。清初为了禁止关内人口移民东北,只允许商人持有合法证件才可往来贸易,后来随着贸易量的发展,山海关开始成为税关,征收关税。据嘉庆《大清会典》记载:“山海关,……海口在中后所、锦州、牛庄、盖州、熊岳、南金州征税;”中英《天津条约》开牛庄为通商口岸,清咸丰十年(1860)山海关监督衙署迁至今海城市牛庄镇,营口代替牛庄开埠后,1861年山海钞关的城局留驻牛庄,山海常关(海局)移到营口,清同治五年(1866),奉锦山海兵备道由山海关监督改设,仍驻营口,负责管理海关、常关事务,1901年11月按《辛丑条约》规定,山海新关接管了山海常关,营口海、常两关均由洋人税务司管理。
负责管理营口“山海钞关”和“山海新关”的分别是“海关监督”和“税务司”,钞关隶属清政府户部,由驻营口的海关道衙门直接管理,新关隶属总税务司,历任税务司均由外国人掌管,人们也称其为洋关。他们虽各司其职,但也免不了时有冲突,而且税务司的权利不断扩大,《辛丑条约》签订后,税务司攫取了原由海关监督直接管理的50里内常关的管理权。海关监督一般由海关所在的地方道员兼任,道员即道台,清乾隆十八年(1753)废除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官衔,专置分守道主管一省内若干府县政务,分巡道主管全省提学、屯田等专门事物;守、巡诸道多加兵备道衔,长官皆称道员,俗称道台。道员为从三品或正四品官员,相当于现在的副省长级别。山海关监督1866年移到营口,也是在这年,“营口”一词正式见于清廷的官方文件中,因是常关监督,还无节制地方官员的权力,此时营口附近又患“匪乱”,后经皇帝批准,山海关监督改为奉锦山海兵备道,既管理关税,又负责办理中外交涉事宜。海关监督有缉私权,却没有缉私机构,缉私任务是由清廷水师等军事部门来完成的,当海关监督的道员身份再加兵备衔,就有权调动所属地域的军队了。
晚清海关作为清政府财政部门中的一级机构,征收上来的税款放入官银号,营口当年就设有东三省官银号,但这种银号又不同于银行,它是一个管理税款,负责将征收上来的各色银两熔铸成库平银,或将不同成色的银两兑换成足银的海关监督所属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