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拉善发生一起物体打击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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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7
10月19日17时50分左右,阿拉善盟瑞泰有限责任公司在装运废旧电线杆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10月21日发布督办通知书,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督办通知书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规定要求,要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间接原因,认定事故发生单位、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违规违法事实,提出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罚、处理意见,按期办结事故查处情况,落实事故企业隐患排查整改以及责任追究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安委办要求,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要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安委办每10日会对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办。事故调查工作在法定的60日内不能完成、需要延期的,应书面向自治区安委办说明理由,经事故调查组集体讨论通过的事故调查报告要按规定报自治区安委办审核,并附具必要的证据材料。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来源:安全管理网